記帳士法 第11條 法規:記帳士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相關 第二章 登錄 第11條 主管機關應備置記帳士名簿,載明下列事項:一、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學歷及經歷。二、記帳士證書字號。三、執行業務區域。四、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五、開業日期。六、曾否受過懲戒。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