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 第3條 法規: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3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