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10條 法規: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稅率及稅基 第10條 進口特種貨物之完稅價格,應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之數額計算之。前項特種貨物如係應徵貨物稅或營業稅之貨物,應按前項數額加計貨物稅額及營業稅額後計算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