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第5條 法規: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5條 納稅義務人以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之其他非現金財產捐贈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定捐贈之金額,該管稽徵機關受理後,應予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