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48-1條 法規: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所得稅法母法 第三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 第48-1條 營利事業為防止水污染或空氣污染所增置之設備,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但書縮短其耐用年數者,應於辦理當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工業主管機關之證明,一併申請該管稽徵機關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