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法 第9條 法規:使用牌照稅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四章 徵收程序 第9條 使用牌照稅之徵收方式如下:一、汽車每年徵收一次。但營業用車輛得分二期徵收。二、機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每年徵收一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