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 第6條 法規: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6條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已依本辦法規定減免綜合所得稅及基本稅額,嗣經稅捐稽徵機關查得有不符合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條件者,依所得稅法、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稅捐稽徵法有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