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25條 法規: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稅額計算 › 第二節 特種稅額計算 第25條 依第二十三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依規定申報者,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進項稅額百分之十,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但查定稅額未達起徵點者,不適用之。前項稅額百分之十超過查定稅額者,次期得繼續扣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