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土地稅法母法 第二章 地價稅 第6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之累進起點地價,其計算公式如附件二。前項累進起點地價,應於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後當年地價稅開徵前計算完竣,並分別報請財政部及內政部備查。累進起點地價以千元為單位,以下四捨五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