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第3條 法規: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相關法規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施行前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機關年資及職等採計辦法相關 第3條 本公司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並得於國內外適當地點設分支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