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法 第7條 法規:菸酒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相關法規 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7條 本法所稱劣菸、劣酒,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超過菸害防制法所定尼古丁或焦油之最高含量之菸。二、以符合國家標準之食用酒精以外之酒精類所產製之酒。三、不符衛生標準之酒。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