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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菸酒事業應定期確認其所保有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是否消失及期限是否屆滿,如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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