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第2條 法規:第三期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2條 本公債定額為國幣一萬二千萬元。於民國二十五年三月一日及民國二十六年三月一日、民國二十七年三月一日分三次發行。每次債額四千萬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