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9條 未經簽發之空白國庫支票,應隨時點查,如有喪失,應即查明真相,除因不可抗力外,應查究責任,對失職人員按情節輕重議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