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第32條 法規: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32條 本署收到支用機關繳還逾期不須支付之國庫支票及換發國庫支票申請書,經查核無誤,換發以「國庫存款戶」為受款人之國庫支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