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盛裝容器衛生標準 第6條 法規:酒盛裝容器衛生標準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6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四日修正之第五條附表,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