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5條 法規: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本法規已於 2025-11-2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5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