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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國三十八年黃金短期公債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公債票面,為黃金五市錢、一市兩、五市兩、十市兩、五十市兩五種,均為無記名式,不得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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