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六年京贛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第7條 法規:民國二十六年京贛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7條 本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由財政部、審計部、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與經理本公債之銀行,各派代表一人,鐵道部代表二人,共同組織之。其組織規程,由鐵道部擬訂,呈行政院核准備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