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據時代株式會社台灣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存款及匯款處理條例 第7條 法規:日據時代株式會社台灣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存款及匯款處理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7條 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施行後,就申請墊還登記相關事宜,分別於電子、平面媒體公告。主管機關為前項公告時,應明確列出所需證明文件或表格,以利申請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