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發行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公益彩券發行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財政部指定擔任公益彩券之發行機構(以下簡稱發行機構)。發行機構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與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本計畫之內容應包括第三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之相關組織及程序,並應定期檢視及配合相關法令修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