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度愛國公債發行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公債得自由買賣、質押及充公務上之保證,並得為金融業之保證準備金。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