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區高速公路第一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第5條 法規: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區高速公路第一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5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償還期限定為七年。自第六期付息起,開始還本,每年平均還本一次,分五年全部還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