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北部區域第二高速公路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第3條 法規: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北部區域第二高速公路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3條 本公債照票面十足發行,每年發行數額、日期、利率、面額及本息償還期限與方法,由財政部分別斟酌發行時之實際狀況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