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北部區域第二高速公路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第2條 法規: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北部區域第二高速公路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2條 本公債發行金額,最高額度定為新臺幣五百億元,依工程特別預算所定,分年發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