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0條 法規: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際財政目 第二章 名詞定義 › 第六節 其他定義 第30條 本辦法所稱防制洗錢或認識客戶程序,指申報金融機構依應遵循之防制洗錢或類似要求所訂定之客戶盡職審查程序。 本條定義的名詞 防制洗錢或認識客戶程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