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5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綜合規劃目 第15條 權理或暫以原職等遴用人員,以原職等參加考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