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 第6條 法規: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5-0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6條 本局置總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關務監,綜理局務,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副總局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襄理局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