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7條本會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人事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第8條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及兼辦統計事項。會計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
- 第9條本會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政風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第10條第五條至第九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第11條本會得聘用對證券、期貨、財務、法律有專門研究之人員為顧問或研究員。
- 第12條本會對外公文,以財政部名義行之。但關於下列事項得由會行文:一、依法令應行監督執行事項。二、依照部定辦法督導進行事項。三、…
- 第14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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