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財政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4條 參事、技監權責如下:一、本部重要工作計畫之審議。二、業務之研究改進及重要政務之建議。三、出席各種法規審查研究會議。四、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