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9條 法規:財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9條 獲頒本獎章人員事後如發現有與請頒事實不符情事,本部得註銷並追繳其獎章及證書;其程序準用第四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