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有財產清查事項。
二、國有財產管理事項。
三、國有財產處理事項。
四、國有財產依法改良、利用事項。
五、國有財產資訊業務事項。
六、國有財產檢核及統籌調配事項。
七、國有財產估價事項。
八、國有財產法令與法務案件之研議及處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國有財產事項。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2條
本法規已於 2023-05-0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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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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