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2條 法規: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2條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國有財產清查事項。二、國有財產管理事項。三、國有財產處理事項。四、國有財產依法改良、利用事項。五、國有財產資訊業務事項。六、國有財產檢核及統籌調配事項。七、國有財產估價事項。八、國有財產法令與法務案件之研議及處理事項。九、其他有關國有財產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