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各級政府財政人員訓練之研擬及執行。
二、國稅、地方稅人員訓練之研擬及執行。
三、關務人員訓練之研擬及執行。
四、國有財產管理人員訓練之研擬及執行。
五、與國際財政組織有關訓練之研擬及執行。
六、相關機關指派人員訓練之研擬及執行。
七、其他有關財政人員訓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