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職位列等辦法 第4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職位列等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4條 各機構職位之工作項目、工作量、工作權責,除各級主管職位外,應訂定職位說明書,(格式如附件(一))工作項目相同之職位,得合訂一份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由職位所在單位會同人事單位擬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