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第15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15條 各機構因歸併、裁撤、業務緊縮或無適當工作量之編餘人員,無適當職位可資調派時,得予資遣,其辦法由本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