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4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4條 各機構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應依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如附表)規定辦理,並得視各職務專業需要增訂資格條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