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5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5條 各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事、監察人與其他重要管理人員及特殊技術人員,由各機構擬訂項目、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陳報本部核定後依規定程序進用,不受前條應公開甄試進用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