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12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12條 從業人員於各次公股出售計算認股數基準日前離職者,喪失尚未認購之可認購股數及得增購股數之認購權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