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留守業務目 第10條 遺產管理人應將遺產保管、清償、交付、移交及費用扣除之情形,定期陳報國防部核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