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禁制品條例 第15條 法規:戰時禁制品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15條 載運戰時禁制品赴禁運區域或禁運對象之船舶與其他運輸工具及其貨物,依海上捕獲條例及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處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