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禁制品條例 第14條 法規:戰時禁制品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14條 條件禁制品在中立國之進口數量,比較戰前三年之平均數量有顯著增加時,如有將該項禁制品運送至該中立國之意圖者,視為運向禁運區域或禁運對象之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