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13條 法規: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13條 保管國家機密人員退伍、除役或離職時,應將所保管之國家機密,逐件移交接任人員,並列冊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