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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審判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法規章節: 第61條

軍事檢察官依前三條之規定,執行職務時,應出示指揮證。
前項規定,於軍事審判官依法執行職務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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