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審判法 第227條 法規:軍事審判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相關法規 軍事審判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六編 非常上訴 第227條 軍事檢察官發見有前條情形者,應具意見書將該案卷宗及證物送請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