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18條 法規: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第18條 存款人死亡,如無遺族在臺,可由其生前合法遺囑之受贈人,按臺灣銀行一般存款辦法辦理解約。但無合法遺囑受贈人,依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移交輔導會保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