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為有效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產業,達成國內研發、產製武器裝備及後勤支援為優先之目標,以落實國防獨立自主之基本方針,特制定本條例。國防產業之發展,依本條例之規定。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