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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交通通信目

法規章節: 第47條

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之情形者,軍(士)官申誡一次至二次,士兵禁足二日至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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