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編制內車輛登記領用車照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交通通信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軍車之行車執照號碼,每三年由陸軍司令部清校,呈報國防部核定後,換發行車執照。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