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0條 法規: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四章 國防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第30條 為增進國家利益或提昇我國科學技術水準,國防研發成果得經本部同意,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實施國際交互授權。依前項交互授權所取得之標的,其管理及運用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